项目概况
福州市台江自行车修配服务公司店面招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五一南路311号商都汇大厦31层3108室 (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Z-[TP]-202207018
项目名称:福州市台江自行车修配服务公司店面招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00(元/月)(最低限价)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和总体要求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合法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消防许可证、卫生防疫证等相关手续自行办理,招租人应当积极配合提供所需材料,其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本招租项目位于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祥坂新村8座5号(新工业路325-13号),店面面积36.48平方,租期三年(36个月),承租押金为2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
2.要求承租方合法经营。企业经营需有相关行业资质许可,不可扰民加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有安全隐患的危险品,不作为高噪音或高污染经营行业使用,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若接到投诉,经通知后仍不整改的,则招租人有权收回,且已收租金不予退还。
(二)招租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所租赁房屋的维护与修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经营项目要具备相关证件、证照和消防许可证;
4、店面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卫生费、税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如遇路段改造的需要,在承租期内政府拆除该店面,承租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无条件交回办公场所,出租方相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租金,不再承担其他损失。
6、在承租期内,成交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从事违法活动。如有违反,一切后果自负,招租人有权收回标的并取消合同,已交的所有承租费归招租人所有
7、本次招标设最低限价(详见招标一览表),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8、承租期满,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撤出,并按承租合同规定把承租的标的交还给招租人。
(三)承租费支付方式:
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内一次性第一个月租金及承租押金;每月一号付清下月租金,租金支付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四)合同签订
1、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与招租人签订承租合同并缴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费用:招标文件条款、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均为合同的条款。
2、若成交供应商未能与招租人签订承租合同或未缴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费用,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五)其他要求:
1、如遇到政府拆迁或者其他自然灾害等因素,由此造成的损失,招租人不做任何赔偿。
2、成交方负责自接收招租人移交租赁场所之日起租赁场所的物业、水、电、环保、排污、卫生、治安等各项经营费用,每月水、电费用自行按时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其他费用需自觉向有关部门缴纳。租赁场所交接日双方对水、电表计量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成交方为租赁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负责租赁场所的消防安全,按照有关的
消防规定,配足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切实履行防火防盗责任条例,杜绝各种隐患。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消防、治安和各类劳动管理等事故,造成的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招租人不负连带责任。
- 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租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资格要求:
3.1资格标准:
1、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或非法人的其它组织。(释义: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个体工商户属于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
3、供应商属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时,需按以下提供相关材料:
(1)供应商为自然人须提供:A、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B、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文件(个人银行近三个月的银行存款底单复印件或到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个人征信);C、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的声明函。D、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E、开标当天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授权他人,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时须提供:A、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响应时须提供;B、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等复印件;C、营业执照复印件;D、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企业财务报表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由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E、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F、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备注: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响应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响应文件须由自然人签字(或加盖私章)。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谈判小组对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报价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如发现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36个月(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8日 至 2022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五一南路311号商都汇大厦31层3108室 (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电汇转账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五一南路311号商都汇大厦31层3108室 (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五一南路311号商都汇大厦31层3108室 (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1.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标书银行账户 |
开户名: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广场支行 |
账号:431280364630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谈判保证金”。 |
2、特别提示
2.1潜在报价人在谈判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2.2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3注意后附“谈判内容一览表”规定的租期时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台江自行车修配服务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路闽江花园4号楼2层03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005900314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五一南路311号商都汇大厦31层3108室
邮 编:350000
电 话:0591-83260091
传 真:0591-83260091
联系人:程智峰
电子信箱:huazhong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