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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山十八景游客服务中心局部新增临时支撑防护及局部瓦屋面翻修工程项目

191 2022-04-14 17:55

项目概况

鼓山十八景游客服务中心局部新增临时支撑防护及局部瓦屋面翻修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五一南路311号商都汇大厦31层3108室 (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Z-[TP]-202203008

项目名称:鼓山十八景游客服务中心局部新增临时支撑防护及局部瓦屋面翻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639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639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资格要求: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a3营业执照

报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季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材料)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的印章;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材料)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材料)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a9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价人需提供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a11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报价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许可证复印件。

a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 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45)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③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⑤《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特定条件:报价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许可证复印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 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4日  至 2022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五一南路311号商都汇大厦31层3108室 (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电汇转账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五一南路311号商都汇大厦31层3108室 (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五一南路311号商都汇大厦31层3108室 (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标书银行账户

开户名: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广场支行

账号:431280364630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谈判保证金”。

2、特别提示

2.1潜在报价人在谈判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2.2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公告附件中的“华中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送至(或发到电子邮箱:huazhongzhaobiao@163.com)本公司。

2.3因谈判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报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2.4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文物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10层        

联系方式:吴先生;0591-83162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五一南路311 号商都汇大厦31层3108室            

联系方式:叶珍亨(报名联系人);0591-832600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笑婷

电 话:0591-8326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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